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)委,北京城市管理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,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,我部组织修订了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。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》(建办城函〔2019〕363号)同时废止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5月26日